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省政务公开办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赣府公开办字〔2023〕2号)及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通知》(赣府公开办函〔2023〕3号)有关要求,特编制2023年度赣南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。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,请与赣南科学院办公室联系(地址:赣州市蓉江新区茉莉路西侧启迪(赣州)科技城一期B2栋二层,邮编:341004,电话:0797-8295679)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3年,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,聚焦全市“三大战略、八大行动”和科技创新服务赣州农业强市建设主责主业,坚持以公开透明、公平公正为主线,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、细化信息公开内容,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,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始终树立赣南科学院“博学、笃行、鼎新、求实”良好形象。
(一)主动公开情况
充分利用院网站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,做好信息发布并更新,做到底数清晰、内容全面、便于获取,院网站全年发布工作动态、政务信息、专题专栏共计193条。一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情况,由于人事调整、办公地点搬迁,及时通过院网站公开院领导、直属各单位领导工作分工调整情况、负责人姓名以及办公地址等信息,增强了信息查询的精准性、便捷性。二是按照规定规范公开我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2023年部门预算,做到预决算公开透明化,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。三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,内容涉及中国政府网重要信息转载、交流合作、科技创新前沿动态、科技成果展示与科技服务、主题教育等,充分展示了我院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最新成果,提升了我院科研工作显示度和科技服务口碑,为助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。
(二)依申请公开情况
2023年我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,没有上年结转的信息公开申请。
(三)公众参与情况
我院坚持践行“为人民服务”宗旨,密切关注气候对农业影响,加强风险研判,及时根据季节时令发布农业科普知识及种养殖技术指导,主动回应公众提出问题,压实工作责任,严格办理时限,提升回复质量,帮助解决农业发展存在问题,切实为赣南农业发展贡献力量。
(四)公开渠道情况
我院积极丰富信息公开形式,畅通信息公开渠道。一是进一步完善、运用院网站。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,完善公开方式,扩大网站容量,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,及时更新内容、公开信息,2023年更新和发布信息193条,未出现安全泄密事故、表述错误、断错链等问题。二是充分利用“赣南科学院”微信公众号。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,积极推送政务动态、交流合作、科技创新前沿动态、科技成果展示与科技服务等信息,2023年更新和发布信息720条,不存在泄密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。三是开设“专题专栏”,做细做实宣传公开工作。专题专栏涉及党史学习教育、综治法治、党风廉政建设、富硒产业科研创新、科技成果等工作。
(五)机制建设情况
一是更新完善了主动公开、责任追究、政务舆情、政务舆情评估等各项制度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,落实“三审三校”制度,不断加强信息日常监测工作,切实把好政府信息政治关和文字关;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有关要求,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,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,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;严格执行主动公开制度、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,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。二是将做好五型科研机构建设信息报送、做好政务公开和党委信息报送、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等工作列为对各直属单位2023年度绩效考核考评的重要指标,全年向市委信息室报送信息18篇,被省、市采纳5篇;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共发布更新农业技术指导知识信息6条,进一步促进了信息公开量质双提升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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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制发件数 |
本年废止件数 |
现行有效件数 |
规章 |
0 |
0 |
0 |
行政规范性文件 |
0 |
0 |
0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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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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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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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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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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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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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强制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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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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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内容 |
本年收费金额(单位: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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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业性收费 |
0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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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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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组织 |
总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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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企业 |
科研机构 |
社会公益组织 |
法律服务机构 |
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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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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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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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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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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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.本年度办理结果 |
(一)予以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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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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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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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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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予 公开 |
1.属于国家秘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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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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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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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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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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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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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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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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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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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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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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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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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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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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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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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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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无法 提供 |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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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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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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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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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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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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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不予 处理 |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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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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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重复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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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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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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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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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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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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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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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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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他 处理 |
1.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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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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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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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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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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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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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总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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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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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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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
行政诉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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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
复议后起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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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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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3年,虽然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:一是个别基层所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够高,片面认为科研单位应以科研工作为主,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强;二是创新意识不够,公开的信息形式较为单一,缺乏多样性。
下一步,我院将按照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,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,加大工作力度,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。一是加强队伍建设。推动院所层面高度重视抓好政务公开工作,组织政务公开培训,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,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二是压实工作责任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,层层落实目标责任,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、准确性和有效性,做到工作有计划、有安排、有回音、见成效。三是丰富公开渠道。本着公开透明、规范实用的原则,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,结合微信公众号和抖音等自媒体,拓展公开广度深度,不断扩大公开范围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根据赣南科学院“三定”方案,我院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,为公益性科研单位,无相关行政职能,无权限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及规范性文件。对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决策公开、政策文件公开、政策解读等相关工作,我院因职能限制不涉及相关工作。
赣南科学院
2024年1月25日